珠海户口应届毕业生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首先:户口不在珠海市学校的广东省内生源,办理珠海户口迁移的手续:
一、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加盖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业务专用章)、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自己的《户口本》上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报到证》:
源路径:一般为高校就业管理部门:如XX就业指导中心等;
获取时间:视各高校安排,一般为大三下学期或者大四上学期;
→→→加盖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业务专用章:
源路径:珠海市人力资源中心(社会保障局一般在一起,视情况而定);
2.二、凭《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报到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到珠海市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珠海市入户指标卡》;
→→→《毕业生报到介绍信》:
源路径:通过高校就业管理部门;
3.三、凭《户口迁移证》、《珠海市入户指标卡》、《毕业生报到介绍信》、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入户地户口簿、相片及相片回执、身高及血型化验单等入户所需资料到珠海拟迁入地或接收单位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珠海市入户指标卡》:
源路径:珠海市人力资源中心;
四、如本人有房产,需提交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请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不在珠海学校的学校的省外生源,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
一、凭以下资料到珠海市拟迁入地派出所或接收单位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毕业生报到介绍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的原件及复印件;
2、市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的《广东省珠海市调动人员花名册》及《广东省珠海市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
3、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的原件;
4、拟迁入地户口簿或接收单位集体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5.二、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三、凭《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市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珠海市入户指标卡》;
6.四、凭《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珠海市入户指标卡》、《毕业生报到介绍信》、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入户地户口簿、相片及相片回执、身高及血型化验单等入户所需资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或接收单位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五、如本人有房产,需提交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请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